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6阅读:228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18日

武汉市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

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把武汉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大力推进以科技为支撑的高校师生高质量创新创业,持续擦亮“楚材聚汉 共建支点”品牌,全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构建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生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标杆城市。到2027年,在校大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覆盖面达到100%,高校在汉转化科技成果10000项,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信贷融资规模达到100亿元,新增高校师生创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打造3个环大学创新发展示范带,建成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强基工程

1.加强产业导向的创新创业学科建设。鼓励高校围绕“965”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合成生物学、智能感知、量子信息、机器人工程、时空信息等学科专业;做优创业管理、技术经纪、现代金融等学科专业,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紧盯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趋势,构建特色院系集群,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协同育人平台20个。鼓励校企共建“雷军班”“东风班”“华为班”等以知名校友、领军企业命名的特色班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构建“通—融—强”创业培训体系。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通识教育,鼓励高校开设不少于16个学时的创新创业通识课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的微专业,协同企业、科研院所打造一批“专创融合”特色课程;支持高校举办集人才培养、项目孵化、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强化班,培养一批大学生创业团队。打造“创业菁英”训练营,选拔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优才,匹配创业导师陪跑。各区开展师生创业实训活动,组织创业者到企业、孵化载体、创投机构实践锻炼,积累创业经验和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3.完善大学生创业制度保障。支持高校因地制宜制定学生创业休学实施办法,建立弹性学习制度,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简化休学创业批准程序;制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将创业实践、成果转化、创新创业赛事获奖、创办科技型企业等纳入学分认定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实施教师创新创业动能激活工程

4.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提高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划归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比例。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职务科技成果由学校自主管理、自主处置,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高校师生创业企业使用,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5.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将创新创业业绩作为高校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鼓励高校教师以其主持研发的成果创办企业,将技术转让到账经费、企业缴纳税收等创新创业成效纳入职称评聘和相关业绩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

6.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允许教师经所在高校同意到企业兼职,获取兼职报酬,实行灵活、弹性工作时间。对于离岗创业的高校教师,离岗期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在原单位按照规定正常申报职称,相关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三)实施科技金融全周期赋能工程

7.建设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优质项目库。依托湖北省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建设科技计划、概念验证、中试和重点成果项目库,面向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导师、高校校友会、知名赛事等征集师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筛选形成优质项目库,分层分类向投资机构推荐。到2027年,征集入库项目2000个,向投资机构推荐项目1000个。(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武汉投控集团、武汉金控集团、武汉人才集团)

8.打造校地协同基金群。支持高校设立师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资助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倡导受资助项目盈利且达到一定条件后,将所获资助资金回赠,形成“投入—产出—反哺”良性发展机制。支持高校联合政府创投基金、校友基金、校友企业等共设校长基金,投资本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发挥武创星火种苗基金、江城创智基金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打造100亿元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矩阵,实现环大学创新发展带种子基金全覆盖。到2027年,高校设立师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5只、校长基金20只,资助师生创新创业项目500个;政府基金引导支持师生创新创业早期项目1000个。(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武汉投控集团、武汉金控集团、武汉人才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9.强化信贷资金支持。推广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根据企业知识价值评价结果,为高校师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线上、纯信用、优利率”信贷支持。推广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根据企业商业价值评价结果,为高校师生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轻资产、宽信用、便利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支持师生创新创业。到2027年,高校师生创业企业贷款规模超过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团市委)

10.完善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保险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业保险产品,为高校创业师生提供人身意外和成果转化费用损失补偿。引导风险管理机构为高校师生创业提供方案定制、风险评估、防灾防损等服务。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激励科技企业投保。到2027年,开发定制科技保险产品10个,对有保险需求的师生创业企业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11.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发挥区域股权市场“苗圃”作用,为师生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资产的登记、托管、挂牌、转让和融资服务,推动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优化企业上市服务支撑,推动“四板”企业利用“绿色通道”和“公示审核”机制到新三板挂牌。更好发挥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基地作用,完善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到科创板、创业板的培育体系和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四)实施创新创业平台服务支撑工程

12.加大科研创新平台开放力度。鼓励高校整合校内全国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学科交叉中心等创新平台资源,向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提供试验场地、科研数据、仪器设备、样品试制等共享服务。充分发挥湖北省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作用,鼓励高校师生创业企业使用湖北省科技创新券购买研发服务、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13.建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鼓励高校设立全资技术转移公司,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理人团队,免费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转移、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服务。争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打造推动高校成果转化和支撑师生创新创业“双中心”。到2027年,引导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公司5家,建设概念验证中心15家、中试平台50家,以作价投资方式在汉转化科技成果100项,以技术开发、转让和许可方式在汉转化科技成果100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14.加强专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高校建设师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打造促进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区校合作,紧邻高校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青创园等载体,就近承接师生创业企业入孵,在开办经费、免费空间等方面提供优惠。支持创投机构、科技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合作建设一批投资引导型和产业生态型孵化器。依托量子研究院、九峰山实验室等高能级研发机构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器,培育未来产业初创企业。到2027年,建设30家100%配备专业技术服务平台、100%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100%配备职业技术经理人的高能级和未来产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15.提升供需对接平台效能。线上依托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建设高校师生创新创业专区,提供“找人才、找空间、找资金、找场景”一站式对接服务。线下依托东湖高新区建设全球科创路演中心,常态化举办“武创荟”等高校成果转化对接路演活动,搭建与资本、市场对接的桥梁。到2027年,线上注册师生创业企业1000家,举办对接活动100场,推介师生创业优秀项目500个,解决师生创业需求30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武汉投控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6.拓宽产业培育平台。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以一校一园、多校一园、科创飞地等方式推动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编制环大学创新发展带规划,以环武大—中科院、环华科—地大、环理工大等为重点打造高质量环大学创新发展带。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为有规模扩张需求的师生创业企业提供成熟产业空间,推动每个省级开发区至少与1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到2027年,大学科技园入驻师生创业企业500家,培育未来产业企业50家,环大学创新发展带集聚科技型企业3万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工程

17.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高校加大对创新创业平台、教育、项目的支持力度。市级每年支持400个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在汉落地。政府投资的算力服务、云服务、大模型应用为创新创业师生提供优惠服务。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帮助创新创业主体降低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武汉投控集团)

18.举办高水平创新创业活动。支持行业协会、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科技服务机构等举办高端论坛、学术交流、创投沙龙等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各区对成效显著的主办方奖励。提升“光谷青桐汇”“岸创荟”“科创觅知音”等活动影响力,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青春”“创客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武创源”“英雄杯”等创新创业赛事,对获奖的师生项目提供场地、资金、算力、应用场景、投融资对接等支持。每年组织赛事活动500场,形成3—5个有国际影响力的赛事品牌。(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团市委,武汉人才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9.构建校友经济生态圈。支持环大学创新发展带所在区设立校友事务工作机构,对接区内高校全球校友资源,引导校友投资师生创新创业项目,由所在区根据工作成效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以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为核心,发挥高校校友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跨校际整合校友资源。建立“校友人才库”,将符合条件的入库校友认定为“武汉英才计划”支持对象。(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投资促进局,武汉人才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市区联动、校地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各区、高校服务师生创新创业成效评估机制。选树师生创新创业典型,培育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探索建立创业失败救助机制,对创业失败人员,结合其实际就业需求及时提供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