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交易堵点 护航统一大市场 17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发布《国内贸易交易指引(试行)》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任务,国内贸易作为打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其规则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要素流通效率和市场竞争秩序。物流采购和生产资料流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被赋予支撑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使命。4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5月8日,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指导下,17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共同发布《国内贸易交易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这是我国国内贸易领域首个指导性行业行为规范,覆盖从合同订立到争议解决的交易全过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构建高标准国内贸易规则迈出了坚实一步。
《指引》从行业自律维度对这一部署作出了具体回应。在规范商业行为方面,《指引》明确提出,企业要积极响应“反内卷”治理,自觉维护良性竞争秩序,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规建设,不使用强制搭售、转移补贴成本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经营秩序的行为;明确电商平台不得对平台经营者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强制供应商参与促销活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刘江毅指出,轻工业覆盖食品、家电、家居、造纸、塑料、陶瓷、日化、五金等40多个行业单位,小微企业占比高、交易链条长,《指引》破解账款拖欠难题,倡导交付后30日内付款、最长不超过60日,规范交易方式、逾期责任,有利于切实保障企业现金流。中国饭店协会会长陈新华也表示,饭店行业一头连着田间地头、工厂车间,一头连着百姓餐桌,食材采购账期长、交易合同不规范等长期困扰行业,《指引》从订立交易合同、货物交付验收、账期支付、商业行为规范等方面给出了清晰、具体的一般性指引,为行业划出了“基准线”,从源头上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
打通交易规则堵点。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万亿元,消费市场规模稳居全球第二,生产资料流通总额近百万亿元,经营主体超过1.8亿户,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在市场体量快速扩张的同时,国内贸易领域仍面临交易规则不统一、流程不规范、账期过长、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恶性价格竞争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国内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影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蔡进在发布会上介绍,《指引》作为国内贸易领域首个指导性行业规范,覆盖从合同订立到争议解决的交易全过程。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发布实施《指引》,能够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引导规范自律、创新治理方式,维护行业发展秩序,是防范“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探索。蔡进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抓好贯彻落实、标准落地、信用建设、基础工作和协同新风五个方面的工作,包括推动模范企业对标对表、重点培育一批符合指引要求的实践案例,将规范要求纳入行业信用评估评价标准等,以点带面提升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中粮集团对外合作部副总经理王东伟介绍:“我们之前的诸多实践,与《指引》的要求高度契合。接下来,中粮集团将依据《指引》要求全面规范内部交易活动,制定标准合同文本,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共同学习、共同提升,推动整个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规范化发展。”王东伟还表示,中粮集团将积极参与行业自律,主动配合各行业协会的工作,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分享实践经验,助力行业行稳致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王微在发布会上作了深度解读。王微指出,《指引》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对接国际规则的要求,针对社会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交易环节以及相关商业行为规范等方面,对贸易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有利于提高国内贸易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水平,是行业直面问题、发挥行业协同作用、形成行业自律、共同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自觉行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从法治角度对《指引》进行了专业分析,重点提炼了三个核心亮点。第一个亮点是统一专业规则,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各自为政的壁垒,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结合行业自身优势提升专业能力,与全国统一标准形成同频共振。杨东认为,这一做法本身就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则标准落地落实的有效方式。第二个亮点是保护中小企业,参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抽象的立法精神转化为具体可执行的商业实践。《指引》明确合理付款时间节点,严格规范逾期付款行为,禁止买方将付款责任转嫁给第三方或不可控外部因素,有效遏制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侵害中小企业权益。第三个亮点是促进平台经济优质发展和良性竞争,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指引》严格衔接司法要求,规范低价竞争行为,消除不良竞争做法,引导平台从低价竞争转向质量竞争,破解行业收费不透明、分成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循环的市场格局,实现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
杨东特别强调,《指引》关于账期及支付的有关规定,包括明确账期起算节点、量化“合理账期”标准、禁止将非买方自身可控事项作为付款前提等,都是将现有的抽象法律条款转化为可落地、可执行的操作指引,填补了法律条款与商业实践之间的空白。他说:“过去一段时间针对平台强制低价的监管行为,实质上建立起了以商品质量、服务能力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机制,实现了优质优价的市场生态,引导企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的转型升级。”
破解中小企业“回款难”。
账期及支付问题是《指引》重点规范的内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度最高的条款之一。《指引》立足行业发展实际、聚焦堵点卡点问题、贯穿交易全流程,共设7章38条,以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原则,对订立交易合同、货物交付验收、账期及支付、争议解决、规范商业行为等各环节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在账期方面,《指引》鼓励采购货物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并明确买方未在约定账期内支付款项应当依法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鼓励约定阶梯式违约金。这一规定的现实针对性极强,长期以来,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拖延付款,是困扰广大中小企业最突出的“老大难”问题。《指引》还明确,买方不应以“收到第三方付款”“需待拨款”“根据客户付款进度按比例支付”或“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等非买方自身可控事项,作为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堵住了实践中常见的“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的制度漏洞。同时,《指引》鼓励买方优先使用现金支付,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从源头上遏制大型企业利用支付工具向中小企业变相施加资金压力的行为。
在当前的商业实践中,头部企业依托产业链优势,强制上游中小企业接受6至12个月账期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是中小企业“回款难”“回款慢”乃至资金链断裂的重要成因。《指引》的出台不仅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从根本上维护了供应链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正如多位企业家在会后接受采访时所言,当龙头企业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款项,整个供应链的资金周转效率将大幅提升,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都将随之打开。
《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明确指出,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着力点之一,正是保障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制度性交易成本。《指引》的出台,为这一改革目标提供了可操作、可落地的行业规范支撑。
政策发布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地。下一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会同其他协会商会,从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抓好贯彻落实,组织专题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全面理解和贯彻实施《指引》;二是抓标准落地,推动模范企业对标对表、先行先试,培育一批实践案例;三是抓信用建设,将规范要求纳入行业信用评估评价标准,培育守信企业;四是抓基础工作,推出一批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电子单证等;五是树立协同新风,建立协会间联合合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创的行业治理新格局。“我们相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以《指引》为准则,坚守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为筑牢强大国内市场、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蔡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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